历阳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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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置

晋永兴元年(304年),分淮南郡的历阳、乌江2个县置历阳郡,治历阳(今安徽和县历阳镇),属扬州(治今南京市)。

义熙九年(413年)“土断”后,扬州正式退出江淮地区,历阳郡改属豫州。

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年)二月,改属南豫州(治历阳)。元嘉七年(430年)十月,还属豫州(治睢阳,今寿县城关镇)。大明三年(459年)七月丙戌,改属南豫州(仍治历阳)。泰始二年(466年)九月,历阳郡改属东豫州(仍治历阳);三年五月辛酉,又属豫州(治睢阳)。

南朝齐初历阳郡属南豫州(治历阳,今和县历阳镇)。永明二年(484年),历阳郡改属豫州(治于湖,今芜湖县境)。

南朝梁太清元年(547年)六月,历阳郡改属扬州(治建康,今南京市)。

北齐天保六年(555年)冬,升历阳郡为和州(治历阳郡)。

南朝陈太建五年(573年)五月,南豫州改治历阳(今历阳镇),废和州。历阳郡属之。

太建十一年十一月,历阳郡属北周和州。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入和州。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和州为历阳郡(治历阳),属扬州刺史部。 唐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改历阳郡为和州(仍治历阳,今历阳镇),设历阳、乌江(仍治今乌江镇)2个县。

唐天宝元年(742年),和州改为历阳郡(仍治历阳)。至德元载(756年)十二月,历阳郡改属淮南节镇(治扬州)。二载十二月,历阳郡复名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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