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进社区
简介甘肃省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计划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甘肃省大部分村和社区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这是记者从6月2日召开的有关会议获悉的。
选拔此项选拔的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适合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选拔。每年7月下旬,各县市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已确定的岗位需求和有关选拔条件,每年8月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证件自愿到所在县区人事部门报名。各县区将初审合格人选上报后,由各市州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并将确定的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人选确定后,由市州人事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区人事部门派遣到确定的村、社区上岗工作。
管理选拔进村进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工资待遇执行乡镇、街道干部现行标准。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选拔工作结合当地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等实际需要,同时坚持毕业生生源就近的原则。村组、社区要为毕业生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食宿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对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重新择业。在村、社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毕业生,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时,可直接予以补充。试用期满后,适合者可根据有关程序任用为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任用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村、社区工作满两年,报考公务员或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的,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