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品
一、按劳分配与按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动力要素取得收入
1.按劳分配是指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社会以劳动为尺度,
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其前提是公有制这个范围。它反映了在公
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之间平等劳动的关系,不存在剥削与不平等,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除上
交税收和预留企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外,其余全部劳动成果完全分配至劳动者个人。
2.按劳动成果分配指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除上交个人税收外,其余全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其分配的前提是个体劳动者。
3.按劳动要素取得收入指在私有制企业中的劳动者获得的收入。由于在私营或外资经济
中工作的劳动者同业主之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其收入是在契约约束下劳动力买卖关系,因
而劳动者是按生产要素获得收入或具体说按劳动力要素取得收入。其分配的前提是在私有制
范围内,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交国家,另一部分归业主私人占有,其
余部分以工资形式分配给劳动者,因此,分配对象是劳动者创造的部分劳动成果。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判断
按生产要素分配指通过转借、租赁、发包、经营资本、土地、技术、管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而获得的收入。判断一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是按何种生产要素分配,要看收入的直接来源。如农民甲有50亩土地的使用权,但他不想经营,转包给乙,乙付给甲承包费,此时,甲的收入属按土地要素分配;丙有五间临街民房,租给丁,丁付给丙租赁费每年5000元,这5000元收入不能叫按土地要素分配,而应该视为房屋租金,是一种变相的对丁投资,可视为按资本要素分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判断按哪种生产要素分配要看收入的直接来源或分配的直接对象。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民收入属按劳分配还是按劳动成果分配
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土地、农田、水利设施、大型农业机械等基本生产资料归集体公有,小型生产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为农民所有,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集体优势。因为是在公有制范围内,因而农民收入应该是按劳分配,而不是按劳动成果分配,认为农民收入是按劳动成果分配,实质上是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同于“分田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