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笛卡传媒有限公司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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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江西笛卡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公司总部位于江西南昌,在全国设有12个办事处。

公司是经文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其核心业务包括影视动漫作品的创作、传播、衍生品开发、动漫产业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动漫衍生品公共营销平台以及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拥有年产原创动画片8000分钟、年衍生品设计能力500种的运营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探索民族动漫产业的全新发展模式,在人才培养、制作流程、盈利模式等方面进行革新,形成了“以教育集聚人才、以人才产生内容、以内容打造品牌、以品牌衍生产品”的发展模式,最终实现产业的多元化经营。

笛卡释义:

1.笛卡(DICA)是数字卡通(Digital cartoon)的简称。

2. 笛卡的标志设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预示笛卡将革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模式,将创立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全新模式,实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与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完美结合。

3.笛卡富有现代动漫产业的气息,同时笛声代表一种宁静悠远的氛围与动漫形象的品牌效应有“异曲同工”之效。

经营目标:

1.让动漫陪伴每个人!

2.努力成为民族动漫产业的决定性力量之一!

企业文化1.企业宗旨

(1)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致力于快乐改变人生。

(2)为民族动漫产业的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2.企业精神

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

3.企业使命

革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全新道路;

实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与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完美结合。

4.价值观

员工观念

以人为本,员工是企业最珍贵的财富;

公司将人视作企业的根本,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公司尊重人、接纳人、培养人、激励人,用人之所长,并将其潜力充分挖掘。

效率观念

执行第一;

规范制度;

开放而切题的沟通交流。

竞争观念

结果导向;

保证能力;

确定方向;

实施负责。

创新观念

将来和过去不同;

以经常性的变革来应对挑战;

永远追求新观点,新服务,新技术以及新目标。

5.核心价值

永远保持创业激情;

每一天都在进步;

容忍失败,勇于创新;

充分信任,平等交流。

6.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以客为尊,超越客户期望。

7.合作行为要求

学会与他人共同做大;

学会与他人共同分享;

学会用规则保障权益。

8.团队建设要求

效率优先,执行第一;

各有所长,共同协作;

忠诚事业,承担责任。

9.工作道德要求

坚持爱岗敬业;

坚持诚实守信;

坚持办事公道;

坚持服务大家。

反对随意评论;

反对空谈工作;

反对推卸责任;

反对背后诋毁。

地址

地址: 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807号 邮编:3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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