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公章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各地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办公部门和单位,启用了印模同原部门和单位的公章同等规格、刻有"2"号字样的公章。简称2号公章或2号章、二号公章。
“2号公章”是经过各有关单位授权,为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专用行政公章,只限于行政审批服务专用,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具有与原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各地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办公部门和单位,启用了印模同原部门和单位的公章同等规格、刻有"2"号字样的公章。简称2号公章或2号章、二号公章。
“2号公章”是经过各有关单位授权,为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专用行政公章,只限于行政审批服务专用,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具有与原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