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府
明置。
公元1368年,明朝开国。改衡州路为衡州府,直属于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市武昌区)。衡州府辖衡阳、衡山、耒阳、常宁、安仁、酃县(今炎陵)、临武、蓝山、嘉禾等9县和桂阳州。
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分为湖南、湖北两省。置衡永郴道,衡州府属于湖南衡永郴道。道府均治衡阳县
1676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衡州府改称应天府,为周国都。
康熙二十年(1681年),周亡复名衡州府。仍属于湖南衡永郴道。
民国三年(1914年),改衡永郴桂道为衡阳道,废衡州府为衡阳县,道治所在衡阳县。
1927年废衡阳道。1937年设第二行政督察区。区治衡阳县(今衡阳蒸湖区)。
1941年1月,湖南省政府决定将衡阳县东华、雁峰、西湖、石鼓、江东5镇和城郊的广福、奇罡、酃湖3乡区域设置衡阳市,直属湖南省政府。区市同治衡阳县。
1949年设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衡阳市改为衡阳专区管辖。1950年衡阳市改由省直辖。
1970年衡阳专区改为衡阳地区。
1983年7月,原衡阳地区与衡阳市合并,实行市管县新体制。
2009年10月,衡阳市管辖蒸湘、石鼓、雁峰、珠晖、南岳5区,常宁、耒阳2市,衡南、衡阳、衡山、衡东、祁东5县。全市共有111个镇、72个乡(含一瑶族自治乡)、28个街道办事处,162个村区居委会,4897个村民委员会。仍治蒸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