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南
李正南(1943.1.15~1997.12.17)湖南衡山县白果镇人。
1961年考入湖南建设学院,半年后结业分配至衡山县岭坡公社工作。
1963年复参加高考,就读于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1968年8月毕业分配至衡山县四中任教高中,两年后调入衡山一中(即今之岳云中学),后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勤勉努力,使该校成为全国名校,遂有“北有南开,南有岳云”之说。
1982年8月起,历任衡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衡山县副县长。
1987年初调任衡阳市文化局副局长,后任局长,1992年初担任衡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工文史哲,书画篆刻作品自成一体,篆刻多赠送于人,书法代表作有《续修来雁塔记》,湖南硬笔(竹签)书法的代表人物。
1988年9月担任衡阳市书法家协会主席,1989年9月担任衡阳市楹联家协会顾问,同年12月被选任衡阳市诗词协会会长。
1992年9月,牵头承办中华诗词协会第五届当代诗词研讨会,在全国影响颇大。
卒后,“整个衡阳盆地,下了一场小雨”。
有诗文集《浩气悲歌――李正南纪念文集》行世。
(据《湖湘文化名人衡阳辞典》,甘建华主编,尔雅文化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