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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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公安部所属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今天联合发布《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全文如下:

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

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上的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网络文化环境,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净化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环境既是文明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举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等四个举报中心或网站,决定联合对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是违法和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针对我国境内网站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特点和违法违规分子的行为特征,重点对以下九类举报予以奖励。

1、举报淫秽色情网站的;

2、举报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

3、举报境内网站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网址链接和广告、推广服务的;

4、举报境内网站从事非法性用品广告的;

5、举报将淫秽色情网站服务器放在境外、在境内从事传播活动的;

6、举报境内网站发展注册会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

7、举报境内网站从事淫秽色情视频表演的;

8、举报境内网站传播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违背社会公德低俗信息的;

9、提供重要线索,配合执法机关侦破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重大犯罪案件的。

二、奖励金额及认定

1、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违法人员较详细基本情况的予以追加奖励;

2、如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的;

3、成立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审核委员会,负责对举报有功人员的资格审核和奖金数额的确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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