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直隶州
元至元七年(1270)置。治高唐县(山东省今县),直属中书省,领高唐、夏津、武城3县。
明初仍为州,领原3县,属山东布政司东昌府。
清初仍为高唐州,但不领县,属山东省东昌府。
雍正八年(1730),升为高唐直隶州。直隶山东省。领禹城、平原、临邑、陵县4县。
雍正十二年(1734),高唐直隶州改属东昌府
。1912年,撤高唐直隶州属高唐县。其后不再置州。
元至元七年(1270)置。治高唐县(山东省今县),直属中书省,领高唐、夏津、武城3县。
明初仍为州,领原3县,属山东布政司东昌府。
清初仍为高唐州,但不领县,属山东省东昌府。
雍正八年(1730),升为高唐直隶州。直隶山东省。领禹城、平原、临邑、陵县4县。
雍正十二年(1734),高唐直隶州改属东昌府
。1912年,撤高唐直隶州属高唐县。其后不再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