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教务处干部联系学院工作制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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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务处干部联系学院工作制度(试行)[1]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加强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的联系,保证教学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特设立本制度。

第二条 教务处科级以上干部每学年与学院建立起比较稳定的联系,一年后轮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 定期走访联系学院,做好调研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学院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 加强与学院党政一把手的沟通和交流,争取学院对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

第五条 深入联系学院课堂听课,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

第六条 参加学院重要的教学活动,协同学院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和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将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以便在全校推广。

第七条 将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计划和要求以及其他教学单位在教学工作中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及时传达给联系学院,加强对联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与服务。

第八条 处理好日常工作与联系学院工作之间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 教务处干部要认真听取学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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