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2008年8月29日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4年10月5日由第23届万国邮政联盟代表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
颁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文号:
效力级别:
法律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8年
实施日期:
2008年
内容分类:
国家机构:权力机关;外交: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