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南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校〔2007〕30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成长成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精神,现就我校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
一、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
1.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历史任务和神圣使命。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维护学校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增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目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约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工作机构、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3.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工作机构: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工作原则:坚持专项管理的原则,建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坚持经济资助与精神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直接经济资助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坚持资助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全面发展的考核体系为引导,促进受助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5.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工作目标: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健康心理品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自己的成绩和行动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三、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主要任务
6.以“绿色通道”工作为起点,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难和生活难的问题。做好“绿色通道”工作,要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住、入学,保证他们入学时有一定的学习生活保障。
7.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基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和监督。
8.以国家和地方奖助学金工作为核心,全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认真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和发放工作,确保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认真落实免费教育师范生政策,让免费教育师范生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同时,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补助、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工作,让国家资助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主体,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正确处理学校、银行、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引导借款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按时还款;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的负担;积极配合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稳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个人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档案化管理;认真做好贷款催收工作,降低经办银行信贷风险。
10.以勤工助学工作为重点,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自己和解决经济困难的机会。加大勤工助学经费投入,足额划拨足额使用;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进一步拓展校外勤工助学市场;维护学生权益,保障学生安全,做到无毒、无害、无危险作业,不影响健康和学习;加强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岗前培训,加强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
11.以社会资助、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为补充,拓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渠道,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认真做好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学生助学奖学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汤福荣张志豪西南大学助学金、何康农业教育助学金、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等的评选、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认真做好对无亲友抚养的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减免学费和对出现临时性困难学生发放补助的工作,减轻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负担。
四、努力拓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12.大力建设助学文化,营造温暖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助学文化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要建设具有感染力深、鼓舞性强、号召力大的鲜明的助学文化。以助学文化节为契机,以丰富多彩的助学文化活动为载体,从精神上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他们以校园的温暖和家庭的温馨。
13.加大精神援助和心理帮扶力度。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扶贫和心理扶贫,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他们的挫折感、任务感和紧迫感,鼓励他们自立自强。
14.开辟网络助学新阵地。依托“学工在线”和“学生资助网”,积极寻求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实现助学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及时、便捷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15.积极开展助学公益行动。大力宣传“感恩—进取—回报”的主题思想和文化理念,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该努力进取,并通过参加力所能及的助学公益行动来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五、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16.发挥学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分中心的组织优势,积极做好帮困助学工作。校院两级学生勤工助学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帮困助学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各种有益的帮困助学活动;学校和学院要重视两级学生勤工助学组织的队伍建设。
六、切实加强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17.学校和学院要从全局的高度、学校稳定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的重要意义,把“资助育人”这一重大课题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18.不断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确保资助工作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相协调,与学生成长成才相适应,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相衔接。学校和学院要为资助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把学院资助工作作为学院学生工作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学生工作水平评估考核体系。
19.加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家政策比例配备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资助工作队伍,资助工作者要全心全意投身于资助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问题。
20.加强资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工作。社会科学研究处和学生工作处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重大问题列入规划。学校和学院要加强自身建设和鼓励资助工作者加强自身修养,组织资助工作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