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福
马清福 男,山东微山县人,1941年8月生。1959年入伍,曾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股长等职。1982年转业到鱼台县检察院,任政工科科长,并兼任控申监所科科长、举报中心主任。工作中他经历了父母相继去世,妻子伤残,孩子因病需要长期治疗所带来的严峻考验,忍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默默奉献。11年来接待群众来访800多人次,来信750余件,将130多起民事案件化解于萌芽中,并参与办理多起案件。在从事监所检察工作中,协助看守所制止了数十起行凶、逃跑、自杀、串供等事件的发生。每年坚持对14个乡镇的外执犯考察两次,尽心尽职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曾多次被评为县市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欢,两次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并晋升二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