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石水电站
龙头石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石棉县境内,坝址位于安顺场上游约10公里,上游与大岗山水电站衔接,下游与老鹰岩水电站衔接,为大渡河干流调整规划推荐的22级开发的第15级电站。工程静态投资47.5亿元人民币,动态总投资53亿元人民币。机组为4×175兆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该电站自2005年开工以来,经历了2006年冬季雪灾及2008年“5·12”汶川地震的考验,中国水电建设者克服重重困难坚持施工,在2008年10月实现首台机组并网发电,并于今年3月、5月和7月分别完成2#机组按期发电,3#、4#机组提前发电的任务。
该项目由中旭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天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天丰水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大渡河龙头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为10.61亿元,由上述三方按58%、29%和13%的比例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45亿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