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治理
“公民治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美国学者博克斯(Richard C.Box)等学者提出。该理论特色在于将以往的“官僚中心”行政模式转变为“公民中心”治理模式,公民治理是公民社会的系列理论之一。
鲍克斯强调“公民治理”应当践行的四个原则[1]:
(1)适度规模原则,政策范围视议题性质而定;
(2)民主原则,公共部门应重视对人民需求的回应;
(3)课责原则,居民才是社区的拥有者,职业政治家和专业行政人员给与支持和协助;
(4)理性原则,决策需要慎重思考,给人们表达与听取的机会。
为了实现以上原则,鲍克斯设计了一个由“两会”组成的参与结构。一是“公民委员会”(Citizen Boards),公民是社区事务的参与者、决策者和执行者。二是“协调委员会”(The Coordinating Council),由选举产生的社区代表组成,角色是“协调”而非“决策”。“两会”及其成员均有一定的任期,主要目标在于促进公民与行政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促成合理可行计划的诞生与实现。
博克斯认为21世纪将是公民治理的时代,公民治理的核心机制是公民参与,具备现代公民意识和健全的公民资格的公民应在公民治理中处于中心和主体地位。另一位公民治理理论支持者巴伯(Benjamin R.Barber)认为现代社会普遍采用的代议民主制最多只能是趋近于民主,称为“弱势民主”(thin democracy)。据此,他提出了“强势民主”的概念,“强势民主”是一种公民直接治理的形态,其基本价值在于参与的行动。
阿尔蒙德和韦巴的研究表明,由于公民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密切、接近和熟悉,公民认为他较有能力影响地方政府的决策,当然,这与地方性参与机会的制度化是相关联的。同时,他们还发现地方能力和全国能力是相关联的,地方层级的政治参与在培育有能力的公民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乃至这种能力意识将会逐级扩展到全国层面。它们彼此之间的促进关系对社区公民治理的启发意义是:政治民主要从地方性事务做起,尤其那些与人民最密切的社区事务是激起人们参与的极大动力。
博克斯等所主张的“公民治理”模式就是建立在最基层的社区层面上,其基本设计就是通过成立必要的治理机构来协助公民持续、便利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与实施,形塑出“积极的公民”,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强势民主”。当然,这一任务需要分层推进,阿姆斯蒂恩(S.Armstein)将公民参与活动由浅入深建构为由“操纵、治疗、告知、咨询、抚慰、合作、授权、公民控制”八个阶梯组成的参与阶梯。
书目介绍
《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经典译丛·政府治理与改革系列》
作者: (美)博克斯 著,孙柏瑛 等译
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10-1 字数: 186000 版次: 1 页数: 170 印刷时间: 2005-10-1
目录
第1章 概述:复归原初的价值?
1.1 回归往昔的三个价值?
1.2 波浪形改革过程中的下旋运动?
1.3 社区治理的原则?
1.4 “是”与“应该”?
1.5 本书的设计?
第2章 社区治理的性质?
2.1 阐释地方治理制度?
2.2 地方政府的独特发展道路?
2.3 制度的遗产?
2.4 社区的权力?
2.5 有关社区领导的争论?
2.6 “城市局限性”?
2.7 增长机器?
2.8 “四种城市”?
2.9 不断回应社区政治:案例研究
2.10 社区的政策导向?
第3章 公民?
3.1 美国公民资格的各种模式?
3.2 批判理论?
3.3 由公民来治理?
3.4 通向公民治理的障碍?
3.5 个人知识的局限性?
3.6 创造公民治理?
第4章 代议者?
4.1 受托人和代理人?
4.2 社区代议制的性质?
4.3 代议制的责任?
4.4 常规政策与社区利益政策?
4.5 协调委员会?
第5章 公共服务职业者?
5.1 公共服务的背景?
5.2 公共服务职业者的演进?
5.3 公共服务的角色?
5.4 职业者的目标?
5.5 职业者的三种角色类型?
5.6 帮助者角色与“让渡”的悖论?
第6章 公民治理?
6.1 社区治理的原则?
6.2 社区的背景?
6.3 社区的政策导向?
6.4 公民、代议者与职业者?
6.5 让公民治理运转起来?
6.6 公民治理的要素?
6.7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