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县
民国置。
1927年7月12日,于乌云设治局东境佛山镇设置佛山设治局, 隶属黑河道。
1929年2月14日,将佛山设治局改为佛山县。由黑龙江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佛山县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黑河省管辖,1941年8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佛山县隶属合江省。
1947年5月,撤销乌云县,大部分区域并入逊克县,乌云河以南地区划归佛山县。同年8月,县矿(金矿)机构合署,县政府驻北沟(乌拉嘎金矿所在地)。同年12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1949年5月,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12月又划归松江省。 1951年10月,县政府由乌拉嘎金矿驻地北沟移驻朝阳镇。
1953年3月,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黑河专区管辖。
因与广东省佛山县重名,195 5年11月9日,将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
嘉荫县1979年12月14日,改由伊春市领导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