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定位
1、概念:指节目制作人员对播出节目的思想内容、目标受众、节目样式、制作风格等的划定,对节目设置的目的和宗旨所作的事先规划。
2、节目定位的方式:
全面定位:要求在大制作的前提下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流程,在节目策划、准备过程中,强调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合作,消除个性因素影响,突出团队精神及整体化风格,使节目呈现出统一节目风格,以独有的节目特色来吸引其稳定的受众群。
受众定位:事前确定节目的目标受众,再周密调查的基础上大致了解目标受众的兴趣与需求,根据节目的宣传宗旨等要素,确定节目的整体风格。
3、节目定位的影响因素:
⑴政治因素:包括一个时期的宣传任务、舆论重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等,这些因素在新闻时政、纪实类节目中尤为重要,在一般文娱节目中也并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⑵环境因素:节目传播范围和地域因素。包括该地域现阶段和未来的经济模式、功能定位、发展趋向概念等;该地区的民族、文化属性和特征;以及地理、历史背景等多方面的地域性因素。
⑶节目的结构因素:以不同结构模式组织编排的节目在定位上必然有不同的要求,在节目定位时必须将节目的结构形式等因素考虑在内。
⑷媒介竞争因素:不同媒体间、同类媒体内的激烈竞争都将影响节目定位的确定。尤其是同时段播出的其他节目的类型风格,会对节目定位产生较大的影响。
4、节目定位的调整:节目定位是根据节目的实际播出效果而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正。可以组织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受众代表等组成评定小组,对节目的播出效果作定性的分析与评估;同时也可采用国际通用的量化方法,对节目的播出效果做出测量,用于衡量节目播出效果的指标一般有收听率及经济回报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