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
[明](约公元一四四九年前后在世)字启洪,号松冈,江西乐安人。生卒年不详,约明英宗正统末前后在世。宣德八年(公元一四三三年)进士,改庶吉士,除检讨,与修宣宗实录。进修撰,以疾乞归。洪为文典雅,诗亦清丽。有松冈集十一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明】
姜洪,字希范,广德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卢氏知县。单骑劝农桑。民姜
仲礼愿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征拜御史。
孝宗即位,陈时政八事。历诋太监萧敬,内阁万安、刘吉,学士尹直,侍郎
黄景、刘宣,都御史刘敷,尚书李裕、李敏、杜铭,大理丞宋经,而荐致仕尚书
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谢铎,编修张元祯,检讨陈献章,佥事章懋,评事
黄仲昭,御史强珍、徐镛、于大节,给事中王徽、萧显、贺钦,员外林俊,主事
王纯及现任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巡抚彭韶,侍郎张悦,詹事杨守陈。且言指挥
许宁、内官怀恩,并拔出曹辈,足副任使。他所陈,多斥近幸,疏辞几万言。帝
嘉纳之。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被劾。所司白洪无罪。刘
吉欲中之,再下礼部会议,遂贬夏县知县。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不纳。
迁桂林知府。瑶、僮侵扰古田,请兵讨平之,擢云南参政。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
约为乱,洪乘间翦灭。历山东左参政。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刘瑾索贺印钱,
不应。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山东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
山西,未满岁卒。
洪性廉直,身后丧不能举。天启初,追谥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