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
目击目击者称,中央电视台新址北配楼火势猛烈时焰高近百米,浓烟滚滚,一度将正月十五的圆月完全遮蔽

。从发生火灾的大楼上掉落下来的灰烬像雪片一样落在1公里范围内。上千名群众在附近围观,并纷纷拿出手机拍照。
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但因消防设备施展不开,只有少量的消防水枪灭火,消防水压不足,消防水枪只能打到三四十米高,一时无法控制近百米的火势。
警方对火灾现场周边的东三环、朝阳路实施了交通管制,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邻近大楼的地铁10号线也被临时关闭。
22时许,特警队员到达现场,紧急疏散周围围观的群众。
发生火灾的大楼是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文化中心,高159米,被称为北配楼,邻近地标性建筑的央视新大楼。央视新台址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央商务区(CBD)核心地带,由荷兰大都会(OMA)建筑事务所设计,并于2005年5月正式动工。整个工程预算达到50亿元人民币。
“一开始只有楼的高处着火,可是很快下面也跟着烧了起来,火苗蹿得很高,黑烟滚滚,很可怕。”一位姓常的目击者说。这位目击者住在一公里以外的一栋居民楼的19层,由此可见火势的凶猛。
起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称自己曾为文化中心大楼的建筑单位工作,他说火

灾发生前,有人在附近燃放焰火。
“高射炮礼花落在楼顶上,因为都是易燃的防水材料,那里先着起了火。”他说。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介绍,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央视新址火灾系违规燃放烟花引起,具体的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位负责人介绍,文化中心主体结构没有受到严重影响。
初步了解,火灾的过火面积10余万平方米,楼内十几层的中庭已经坍塌,位于楼内南侧演播大厅的数字机房被烧毁。
9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节日元宵节,人们有闹花灯、放焰火的习俗。根据北京市政府定,这一天也是今年春节期间五环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
此前,北京已连续106天没有有效降水,空气干燥。但北京气象专家9日晚说,目前央视新址大楼所在区域的地面风速为每秒0.9米,属于微风,基本上不会形成风助火势的严重状况。
火灾救援央视发生火灾的大楼内设有北京文华东方酒店,该酒店拥有241间豪华客房。
一位姓陈的央视员工告诉记者,这座大楼奥运期间是作为电视节目后期制作的现场,现在应该已经无人居住,那里在进行内部装修。
不过,也有目击者称,起火时大楼的八或九层有灯光,或许有人在里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北京市委副书

记、市长郭金龙,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等在火灾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扑救。
处理结果损失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责任追究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一审结果宣判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2010年5月10日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均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最重,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2]
检方认定,徐威为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三湘烟花公司的刘发国、最后点燃烟花的央视新址办原副主任王世荣等被告人为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对于火灾事故的社会危害,公诉人指出,除了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外,大火还导致央视新址延迟交付、巨额的维修费用,以及周边居民的恐慌。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电视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国家形象,央视新址大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央视大火案曾于3月23日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伏法。
由于此案关注度高,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属一共聘请了33名辩护律师,阵容非常强大,除了前段时间为李庄案和黄松有案辩护而名震一时的高子程律师外,还有为文强辩护的杨矿生以及“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等知名的刑事辩护大腕律师。
曾为徐威联系烟花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原总经理沙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他的律师张雁峰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官在法庭上未向当事人提出是否上诉的请求,作为律师也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后再决定是否上诉,现在一切都不好说。
据记者了解,自宣判之日起10天内,当事人可就判决中的不服部分提出上诉。[3]判决具体参与人判决:
徐 威 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 7年
刘发国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 6年6个月
李小华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 6年
宋哲元 农民 6年
沙 鹏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5年6个月
曾 旭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 5年
王世荣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4年6个月
高 宏 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年6个月
田可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 4年6个月
高耀寿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 4年6个月
胡德斌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 4年
耿晓卫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技术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经理 4年
薛继伟 无业 4年
邓炯慧 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3年6个月
李俊义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 3年6个月 刘 军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 3年6个月
张炳建 无业 3年
陈代义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 3年缓刑5年 戴剑霄 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主管 3年缓刑3年
刘桂兰 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 3年缓刑3年
陈子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 免予刑事处罚
事件内幕35万烟花10万回扣根据检方指控,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的是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徐威称,早在2008年12月份的一次总经理例会上,他就提出在元宵节组织本部门同事聚餐并放烟花。大家辛苦一年了,一块儿吃顿饭,饭后燃放烟花热闹一下,来年努力工作。对此决定,徐威说:我认为就是部门的一个聚会,就没有向上级报告。
2009年1月初,徐威给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打了个电话,让他联系烟花公司,元宵节的时候要在新台址放烟花,要燃放一些比较漂亮的烟花,要大型的,不要自己家放的那种,并要求燃放时间在20到25分钟左右,保证安全。身为朋友和业务合作者的沙鹏爽快答应。他随后通过一同与央视有业务往来的朋友李小华联系了北京烟花经销者宋哲元,宋哲元又联系了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公司业务经理刘发国。刘发国说,宋哲元在介绍沙鹏时说他是央视的沙总。央视保卫处曾下禁放令根据沙总提出的要“大型烟花”这一要求,三湘烟花公司为央视设计了A类烟花的燃放方案,礼花弹可以打到160米高空再绽放,爆炸范围直径约40到50米,能在空中持续燃烧两秒钟左右,燃放由电脑控制。按照规定,A类烟花属于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且2009年1月19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保卫处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我台属八种禁放烟花爆竹场所之一,春节期间,台院内、台后宿舍区及台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徐威向办案人员表示,新台址办也许收到过该通知,但他没有看到过,不清楚新台址不能放烟花,也不知道燃放的烟花规格。对于燃放烟花的具体规定,徐威说,他只清楚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但什么地点可以放,什么地点不可以,他不太清楚,“以为没有明确规定禁放的地点,就是可以燃放的”,因此也没有向辖区派出所报批。烟花总价为35万元对于此次烟花的价格,外界一直比较关注。据新址办内部传言,这次烟花价值高达百万元。但据沙鹏和刘发国供述,烟花价值实为35万元。2009年1月5日,三湘烟花公司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准备了一场烟花。刘发国邀请沙鹏等人去观看燃放效果,沙鹏看后很满意,当得知这场烟花大概30万元后,就让对方按照30万元左右做方案。后来,因改动了方案里结尾的部分,让花变得更好看,又加了5万元,总价定为35万元。
据沙鹏供述,他曾向徐威汇报了烟花价格情况,徐威说费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否认知道烟花价格,称他一直和沙鹏说事后结账,称费用不是大问题。至火灾事故发生,35万元尚未结账。刘发国对办案人员说,作为中间人的宋哲元,将可以从中提10万元左右的好处费。资质问题无人过问除了没有关心烟花的价格,徐威承认他对烟花公司的相关资质也未关心过。徐威对办案人员说,烟花公司都是沙鹏联系的,他没有接触过,沙鹏向他讲过,烟花公司是专业的,他出于对沙鹏的信任就没有想去确认烟花公司的资质和燃放人员的证件。沙鹏也承认,他不知道燃放的烟花是否为国家审定的合格产品,也不知道烟花公司的人从外地往北京运烟花有无许可证。对于是否知道燃放大型烟花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沙鹏说,刘发国没有和他说过,他不知道要去报批。
同样,央视新址办、施工单位以及中间人宋哲元,都没人质疑过三湘烟花公司及其人员的资质。而经调查,三湘烟花公司没有合法的烟花运输证,只有一份过期的湖南到内蒙古的烟花运输证。经浏阳烟花管理局对三湘烟花公司工人燃放资格证明,有三个人有烟花燃放资格证,三个人无证,刘发国的资格证过期失效。而为了赚钱的刘发国,更没有质疑央视新址办是否办有A类烟花燃放许可手续。烟花进工地没人管2009年2月3日,刘发国租用厢式货车运送烟花,在永清县鞭炮公司仓库做了短暂停留。因为没有进京许可证,他们选择在凌晨进京。2月7日一早,宋哲元组织人员将烟花送到了央视,整车烟花916枚礼花弹、80个组合礼花、516个单发花束及19组架子,进入场地时未被任何人阻拦。而根据《北京城建中央电视台新台址B标段消防保卫管理方案》规定: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报总包安全部消防保卫负责人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按照总包物资部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此外,动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审批,办理用火证。
2009年2月9日,刘发国带领工人搭起了燃放烟花的架子,徐威安排了施工单位提供搭台子的钢管,并亲自来现场察看,要求把警戒线的范围拉宽一些,给了烟花公司的20个工人每人200元红包。交警叫停烟花被拒2月9日晚上8点,聚餐结束后,接到通知的新址办员工和家属200多人赶到央视的广场看烟花。绚丽夺目的烟花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导致交通堵塞。两名交警跑到现场要求停止燃放,徐威回复,马上结束了。
徐威向警方供述说,他就没想停止燃放烟花,原因有四:一是对方是交警,提出许多人因观看我们燃放的烟花,引起交通堵塞,但这并不是我们的原因,群众要看花;二是我当时对交警说了并不是我们在放,是烟花公司工人放的;三是烟花由联动控制连续燃放,我主观上认为不能停;四是我认为马上就要放完了。四五分钟后,北配楼冒烟,很快蹿起火苗。沙鹏见状,快步跑到燃放区,让刘发国赶紧把礼花弹炮筒拉走,赶紧灭火,但一切都为时已晚。
原因总结直接原因央视新址办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在施工工地内违法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在安全距离明显不足的情况下,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间接原因一、央视新址办违法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对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督管理不力。中央电视台对央视新址办工作管理松弛。
二、有关施工单位违规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在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使用大量不合格保温板。
三、有关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理不力。
四、有关材料生产厂家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保温板。
五、有关单位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六、相关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到位,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