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1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