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县
唐天宝元年(742),以永明岭(今都庞岭)定县名,改永阳县为永明县,属道州。
宋建隆元年(960),永明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
宋熙宁五年(1072),分允山、允平、文德、谢沐、永川、崇福六乡人营道,兴化一乡入冯乘(今江华),废县为镇。元佑元年(1086)复置永明县,属湖南路道州江华郡。
宋景炎二年(1277),永明县属岭北湖南道道州路总管府。
明洪武元年(1368),永明县属湖广布政司永州府。洪武九年,隶永州府道州。
清康熙三年(1664),永明属湖南布政司(后改省)衡永郴道永州府。
清雍正十年(1732),永明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民国元年(1912),永明县属永州府。民国4年,废府州,保留道,县属湖南省衡阳道。民国26年12月,湖南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永明县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4月,湖南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县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1日,永明和平解放后属永州专区。1950年5月,永州专区改称零陵专区,永明县属之。1952年,撤衡阳、零陵、郴州专区,成立湘南行政公署,县属之。1954年,撤湘南行政公署,置衡阳、郴县两专区,县属衡阳专区。1956年3月,改永明县为江永县。1962年复置零陵专区,江永县仍属之。1979年,零陵专区改称零陵地区行政公署,江永县属之。
1995年废零陵地区行政公署,设永州市,江永县属之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