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济民
宣济民(1903~1983),原名宣职章,曾用名周执章。合肥人,出生于肥东山王乡小宣村。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参加上海“五卅”工人运动,任沪西纠察队组长,在周恩来、何梦雄等同志领导下在上海做地下工作,民国29年春,奉命回安徽,组织和县、含山、无为、巢县4个县边界地区的农民暴动,成立“天下第一军”,民国22年6月30日,宣济民因涉嫌与同乡王亚樵谋杀宋子文案,被逮捕入狱。秘密担任难友党支部书记3年,多次领导狱中斗争,受过敌人种种酷刑,始终未暴露真实身份。民国26年5月15日,经党组织营救,宣济民获释。民国26年11月,宣济民随余亚农在淮南组建人民自卫军,被委任为安徽省人民抗日自卫军二、三边区副司令。后入延安抗大学习,民国29年5月,奉命回安徽。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分配他去肥东山王集一带开展敌后工作。即以其三哥宣南生组织的山王自卫队为基础,大力扩充武装力量。仅2个月时间,由原来70多人发展到近800人、500多支枪,扩编成1个大队,3个中队,后改为淮南抗日人民自卫军。宣济民任总队长。民国30年2月,淮南抗日人民自卫军编为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3团2营,宣济民任营长,活动在凤阳一带。4月,宣济民被调任淮南津浦路西联防司令部副参谋长。不久调合肥县总队任副总队长。
历任新四军巢北(合肥,巢湖,定远)支队参谋长,副司令员,司令员,新四军巢北独立团团长,新四军定滁全支队司令员,解放战争期间,调任华中局国区部汇通盐号副经理,华东局国区工作部外出干部训练班大队长,豫皖苏第六军分区军事部长、副司令员,济南军法处副处长、徐州军法处处长,华东局社会部及上海社会处组长,皖北行政公署劳动局(首任)副局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劳动局(首任)副局长,1983年因病逝世,终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