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阳

李艳阳[1],男,1958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省湛江市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广东省从化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个人简历:
1976年7月在广东省海康县幸福农场当知青;
1978年12月在部队服兵役,曾任特务连排长、副连职干事、师警卫连指导员、团政治处宣传股股长;
1988年6月任步兵第一六四师政治部宣传科副营职干事;
1990年6月任广州军区战士报社正营级记者、编辑;
1994年5月任副团级记者、责任编辑;
1996年3月任从化市人民武装部政委、党委书记;同年8月任中共从化市委常委;
2000年11月任市纪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2年2月兼任市监察局局长;
2003年2月任中共从化市委常委、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
2003年3月任中共从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6年11月任中共从化市委常委、秘书长。
学历简介: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函授大专毕业;
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