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宁专区
1952年设缅宁专区,专署驻缅宁县。原属大理专区的缅宁县,普洱专区的沧源县和保山专区的双江、耿马(原耿马设治局改设)2县划入缅宁专区。辖4县。
1953年原属保山专区的镇康县划入缅宁专区。辖5县。
1954年缅宁专区改称临沧专区。缅宁县改称临沧县。临沧专区辖5县。
1955年10月16日耿马县改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临沧专区辖4县、1自治县。
1956年原属大理专区的云县(驻云城镇)、凤庆(驻凤山镇)2县划入临沧专区。辖6县、1自治县。
1963年由镇康县析置永德县(驻德党镇)。临沧专区辖7县、1自治县。
1964年2月21日沧源县改设沧源佤族自治县(驻勐董乡)。临沧专区辖6县、2自治县。
1970年临沧专区改称临沧地区,地区驻临沧县。辖临沧、永德(驻德党镇)、云县(驻云城镇)、凤庆(驻凤山镇)、双江(驻勐勐)、镇康等6县及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自治县。
2003年12月26日,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