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专区
1949年设荆州专区,专署驻江陵县(荆州)。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沔阳(驻仙桃镇)、监利、石首3县划入荆州专区。辖11县。
1952年由沔阳县析置洪湖县,驻洪湖。荆州专区辖12县。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县析置荆江县,驻陡湖堤。荆州专区辖13县。
1955年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公安县迁驻原荆江县址陡湖堤,原公安县城关改名为南平镇。荆州专区辖12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沙市市划归荆州专署领导,洪湖县迁驻新堤镇。
1960年以江陵县的沙洋镇设立沙洋市,由荆州专署领导。辖2市、12县。
1961年撤销沙洋市,改设为沙洋镇,划归荆门县领导。荆州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地区驻江陵县。辖沙市市及江陵、荆门、钟祥、京山、监利、石首(驻绣林镇)、天门、潜江、沔阳(驻仙桃镇)、洪湖(驻新堤镇)、公安(驻陡市镇,即原陡湖堤镇)、松滋(驻新江口镇)等12县。
1979年由荆门县的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由荆州地区领导。荆州地区辖1市、12县。沙市市改由省直辖。
1994年9月29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地级荆沙市。
1996年11月20日,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