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恩与公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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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汉顺帝初,苏章迁冀州刺史,其故人为清河太守。章知其奸藏,将按其罪。一日,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往日之好甚欢。太守喜曰:“人皆言若为青天。”章曰:“今天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天冀州刺史按事者,公法也。”太守默然。翌日,遂收太守。

译文汉顺帝初年,苏章调职去担任冀州刺史,他的一个朋友是冀州的太守。苏章知道他贪污受贿,将要追究他的罪行。一天,邀请太守,设了酒席菜肴,双方诉说着从前相交友好的事情,很友好。太守高兴的说:“人们都说你公正无私。”苏章说:“今天苏章我与你一起喝酒,是私下的事情。明天冀州的刺史按章办事,则是公法。”太守沉默不语,第二天,便将太守逮捕了。

知识扩展说“迁”。“迁”是个多义词。一指“迁移”,如“迁居”,“迁都”。二指“变易”,如成语“事过境迁”,以为事情已经过去,情况也改变了。三指调动官职。上文“苏章迁冀州刺史”,意为苏章调职去担任冀州刺史。从上文看,苏章是升官了,但“迁”也可指降至。范仲淹《岳阳楼记》:“迁客骚人都会于此”,其中“迁客”指被贬职的官员。

注释1.冀州:古州名,今河北一带。

2.清河:古郡名,在今河北境内。

3.奸藏:贪污受贿

4.按:追究

5.青天:形容正工无私

6.孺文:苏章的名

7.翌日:第二天

8.收:逮捕

作者简介苏章

[明](约公元一四八八年前后在世)字文简,号云崖,馀干人。生卒年不详,约明孝宗弘治初前后在世。少时,问学于陈献章。又与吴与弼友善。成化十一年,(公元一四七五年)登进士第。历武选主事。应诏上言,劾妖僧继晓方士李孜省,谪姚安通判。再迁延平知府,有政绩。官终浙江参政。章撰有滇南行稿四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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