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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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论来说,法学也可以分为[1]法律理论和应用法学两大类。法律理论综合研究整个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中国法学界目前把理论法学称为“法学基础理论”,在西方法学界称为“法律哲学”、“法理学”或“理论法学”。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把国家和法两个社会现象结合起来研究,称为“国家和法的理论”。

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有关国内或国际法律规范。但这并不是说应用法学没有自己的理论,只是这种理论同理论法学的理论有所不同。相对地说,应用法学比较具体,与社会实践直接联系;理论法学则相对地抽象,是从应用法学中概括出来又用以指导应用法学的。法律思想史如果是指研究法学基础理论的历史,可以说它是介乎理论法学和法律史学之间,因为从形式上看,它和法制史一样,属于法律史;但从内容上看,它不同于法制史,法制史是研究应用法学的历史,而法律思想史是研究理论法学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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