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江县
民国13年(1924),析永福县的黄冕、鹿寨、寨沙三个区设置榴江县,县治今广西鹿寨县寨沙圩,属桂林道。民国19年,属柳州民团区。23年,属柳州行政监督区,29年,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31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38年7月,三县属第十三区。1951年6月29日,榴江县与雒容、中渡县及修仁县第二区合并成立鹿寨县。
民国13年(1924),析永福县的黄冕、鹿寨、寨沙三个区设置榴江县,县治今广西鹿寨县寨沙圩,属桂林道。民国19年,属柳州民团区。23年,属柳州行政监督区,29年,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31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38年7月,三县属第十三区。1951年6月29日,榴江县与雒容、中渡县及修仁县第二区合并成立鹿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