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男
张孟男(1534一1606),今中牟县三官庙乡土墙村人.
张孟男少聪敏,有胆识,在县城郊外寺院内读书,往返路径偏僻,行人视为畏途,白天亦少行人。孟男却经常在夜间独自往返,毫不介意,足见他胸襟开阔,气度不凡。
张孟男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进士,任广平府(今河北省)推官(主管审判)。广平府多豪绅恶霸、贪墨皂隶,他们舞文弄墨,把持词讼,坑害乡民,使案积难结。张孟男到任后,深入了解,公平定案,一日之间结大案数十起,吏民叹服。后被调京任给事中(谏官),不肯逢迎权贵,被外调陕西,任汉中同知(知府副职),因京中舆论不满,又改调顺天府(北京)治中(府尹、府丞下的职官)。后升刑部员外郎,转礼部员外郎(尚书、侍郎下职官),后升尚宝丞(掌管启用印玺)。
当时的内阁大学士(宰相)兼吏部尚书高拱是张孟男的姑丈,权势显赫,但张孟男从不攀附,每相遇,只谈公务,不及私情。高拱认为他傲慢无礼,对他十分反感,四年不予升迁。后高拱被参罢官,遣回家乡。平日趋势之辈均避而不见,深恐受到牵连,独有张孟男不计利害,亲到高府帮助整理行装,饯行郊外,高拱深受感动,执手称谢。
张居正接迁大学士,升张孟男为太仆少卿(掌管皇帝銮舆、牧政的次官)。张孟男仍一心奉公,不趋附张居正的权势,故四年又不得升迁。张居正势败罢相,张孟男不为所累。朝廷嘉奖其耿直之风,晋升为太常寺卿(掌管朝廷祭祀奠礼),后又相继升大理寺卿(职掌司法),南京工部右侍郎(尚书副职),不久被召回北京带本职兼掌通政司事(掌管旨敕、奏章呈转),四年连升四级。
万历十七年(1589年),皇帝迷信神佛,深居宫中,八个月不问政事。张孟男冒死上奏,痛陈利害,皇帝从谏复朝。当年冬改任户部左侍郎(尚书副职),不久升南京工部尚书,未到任改南京户部尚书(管理财政田赋等)。当时的留京(南京)国库空虚,张孟男接任后,大力整顿。不到二年,仓廪存粮由仅足二年之需,积累到足够七年之用。他对当时的朝廷征收矿税等弊政多次上书直陈,均被皇帝搁置不问,因而引病辞官,连辞四次才被批准。乡居五年,被召回京复官。又多次上书,请求朝廷多行善政,仍不被采纳,直至病故,终年72岁,皇帝封赠其为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