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学科:环境科学
词目:矿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英文:institution of environmentalimpact assessment of mining
释文:矿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所有可能给环境带来重要影响的矿业项目在获得政府审批前,委托环境评价单位对环境背景调查研究后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有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的制度。因矿业项目对环境影响和破坏作用明显,解决矿山的环境问题不能单纯依赖治理工作,而应该防治结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在矿业项目规划阶段,查明项目E马可能给项目所在地及毗邻地区环境带来的影响,据此提出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其不良影响的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它有权完全批准、有条件批准和拒绝批准评价报告,从而达到预防或减轻对环境影响的目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