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赫塔玛·法蒂玛·真纳
莫赫塔玛·法蒂玛·真纳(Mohtarma Fatima Jinnah),巴基斯坦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国父穆罕默德·阿里·真纳最小的妹妹。1893年7月31日生于英属印度(今巴基斯坦)卡拉奇一政治家家庭,母亲为巴基斯坦第一任州长。1901年父亲去世后,她一直由哥哥穆罕默德抚养。早年在孟买的班德拉修会学校接受教育。1918年与纳坦拜·佩蒂特结婚。1919年考入加尔各答大学医学系。1923年毕业后在孟买开牙医诊所。1929年2月丈夫去世后,她关闭了诊所,回到哥哥身边,此后就一直陪伴在他左右。
法蒂玛早在读书期间就开始从事政治活动,主要在妇女界进行组织工作,是全印穆斯林妇女联合会的学生团体组织者之一。在争取巴基斯坦独立的过程中,她精心地照料着多病的哥哥,并协助其从事穆斯林运动。1930年陪同真纳赴英国出席由英国、印度国大党和全印穆斯林联盟3方代表参加的解决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纠纷的第一届圆桌会议。1937年出席了穆斯林联盟会议后,即在印度各地上层伊斯兰教妇女中宣传建立巴基斯坦的主张。
印巴分治后,法蒂玛长期从事妇女工作及社会救济工作。1948年9月11日真纳去世后,她即开始独立从政,致力于穆斯林妇女的教育事业和提升妇女社会地位,并且积极投身于民主运动,是全巴妇女协会的赞助者、卡拉奇妇女救济委员会主席和巴基斯坦女童子军协会的倡导者,曾任联合国儿童福利委员会所发起的巴基斯坦保卫儿童运动全国委员会主席。1953-1957年任巴中友好协会副主席。
法蒂玛在巴基斯坦(特别在城市居民中)享有极高声望,并受到历届政府的尊重。在60年代期间,她一直是时任总统阿尤布·汗的反对者,也曾因发表一些批评统治当局的言论,从而遭到监视。1964年的总统选举时,她曾被卡拉奇的穆哈吉尔人推举为候选人,后来虽然失败,但却推动了巴基斯坦民主运动的进程。1967年7月9日因心力衰竭在卡拉奇去世,享年73岁。遗体葬于卡拉奇真纳的墓园内。为了纪念她,巴基斯坦政府将2003年定为“莫赫塔玛·法蒂玛·真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