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参赛选手注册登记规定
第一条 参赛选手注册登记是各类组织和人员参加或举办有组织的汽车运动(含卡丁车项目)的比赛或活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掌握全国汽车运动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制订全国汽车运动发展政策,方针和策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为保证注册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并结合中国汽车运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和从事汽车运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汽联)负责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注册登记的审核批复以及管理工作,包括各类数据的同级整理工作。
第五条 参赛选手参加中国汽联及会员协会或俱乐部组织的汽车比赛或活动,必须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比赛执照。获取比赛执照视为正式注册登记。
第六条 比赛执照分类为:
一、汽车比赛执照及申领办法:
1.1、超级执照:
由国际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国际汽联一级方程式委员会在收到国家汽车运动机构的推荐后,根据所呈报的车手成绩以及国际汽联规则附录L中有关各项条件决定。
1.2、A级执照:
由国际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一级方程式、F3000锦标赛,美国印地赛车锦标赛(赛车场椭圆形,赛道竞速)。
中国汽联在审核本国车手的成绩、资格及行为后,必须确认申请执照的车手身体健康并在提出申请前24个月之内,在5次B级执照规定的比赛中获得过前五名,或在提出申请的当年及前一年于B级执照规定招待锦标赛决赛中获得过总分前五名。为保持A级执照的资格,车手必须在12个月的期限内参加至少一次相等级别的国际比赛。
1.3、B级执照;
由国际汽联颁发,准许参加国际汽联锦标赛(不包括上述1.1和1.2条款规定的各项比赛)、其它国际比赛,中国汽联规定的各种车型的国际比赛和锦标赛。
中国汽联在审核本国车手的成绩、资格及行为后,必须确认申请执照的车手身体健康并在提出申请前24个月之内,至少在5次其国内锦标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过名次。
1.4、C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国际汽联赛事年历中所列之比赛(但不包括上述1.1、1.2、1.3条款规定的各级比赛以及老爷车及残疾人的比赛)。
申请执照者必须是持有D级执照的车手,且参加当年由中国汽联主办的全国锦标赛事四场以上,身体健康并在申请前24个月之内,至少一次在国内锦标赛获得单站前五名者(拉力、越野锦标赛前三名),方有资格申请该执照。
1.5、C级临时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持有D级执照者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该种执照以便于参加国际比赛(拉力、越野赛),但C级临时执照有效期仅到该次比赛结束。
1.6、D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中国汽联主办的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拉力锦标赛、越野锦标赛,申请该种执照者必须是持有D级临时执照的车手。且身体健康,方有资格申请该执照。
1.7、D级临时执照:
参加中国汽联或中国汽联指定单位专业的场地、拉力、越野培训,成绩良好者且身体健康方有资格申请该执照,经过两场正式比赛无不良记录者(包括安全、体育道德、驾驶技术或被他人投诉者)方可转为D级执照。
1.8、E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中国汽联批准的汽车集结赛、汽车驾驶技能性比赛和由省市自治区主办的地区性比赛。参加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的领航员也须持执照,在连续24个月内参加5站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的领航员可申请D级执照。
符合以下条件者有资格申请:
A、身体健康
B、参加过中国汽联或中国汽联指定单位的专业培训合格者
C、参加中国汽联组织的赛前培训合格者
D、参加由中国汽联批准的各会员协会、俱乐部组织的培训并合格者
二、卡丁车比赛执照及申领办法:
2.1。A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呈报国际汽联卡丁车委员会审核颁发。
申请执照者必须持有有效的B级国际执照和有效的体验证明的车手,并且为:
(1)进入国际汽联卡丁车委员会锦标赛、大奖赛、杯赛、决赛的车手
(2)或全国锦标赛 前三名的车手
(3)或著名的国际比赛的前三名的车手
持有A级执照的车手有权参加世界A级方程式锦标赛、世界C级方程式锦标赛、世界E级方程式锦标赛。
2.2、B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呈报国际汽联颁发。
申请执照者必须是现时持有C级执照的车手,条件是在五次全国比赛或国际比赛中名列前五名。持有B级执照的车手有权参加国际A级、B级、C级和E级卡丁车比赛。
2.3、C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呈报国际汽联卡丁车委员会备案。
申请执照者必须是现时持有D级执照及有效的体验证明的车手。条件是申请者在一年期限内,必须在五次全国性比赛中有成绩,并且至少参加过一次国际比赛。持有C级执照的车手有权参加国际A级、B级、C级及E级卡丁车比赛。
2.4、D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
申请执照者必须是持有E级执照的车手,持有合格的体检证明。在一年期限内至少在五次俱乐部际、省际比赛中获前五名。持有D级执照的车手有权参加一
般性国际比赛及全国性比赛。
2.5、E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
申请执照者必须参加过俱乐部举办的正规训练,技术考核及格。由主办培训班的俱乐部出具证明,并持有合格的体检证明。持有E级执照的车手有权参加俱乐部和省级比赛。
第七条 参赛选手的注册应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申请者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申请。
第八条 参赛选手可以代表全国任何一个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进行参赛,这些单位包括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俱乐部,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俱乐部、车队,在中国汽联领取车队执照的车队,经中国汽联批准同意赛前临时组成的车队以及中国汽联批准认可的其它单位。
第九条 参赛选手代表单位或企业或俱乐部参赛必须与其代表单位签订代表参赛协议,协议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一、参赛选手的出生日期必须依照户口本原件如实填报。
二、参赛选手本人(年满16周岁)或法定监护人(未满16周岁的赛员)签字。法定监护人代签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参赛选手年满16周岁的日期。
三、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五、联络方式必须为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条 代表单位或企业或俱乐部参赛的选手必须在赛事行政检验时出示有效的协议复印文本方可有资格代表某队参赛。
第十一条 每个参赛选手只能拥有一个比赛执照,并允许参加比赛执照上所规定的比赛项目。比赛执照本年度有效。如比赛执照遗失,可申请办理补发,执照的编号不变。
第十二条中国汽联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受理当年比赛执照的注册。连续24个月未申请注册者,原运动资格随之失效。如需申请,则需重新接受培训。比赛执照由中国汽联统一印制。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略)
第十四条 参赛选手代表争议的,以协议为判定依据。如果参赛选手一人签有多个有效协议,则最先签订有效协议为注册协议。对一人在同一年度签有多个代表协议,根据情节轻重,将对参赛选手处以停止其1—2年停赛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参赛选手,要视其情况停止其参赛。凡已领取比赛执照的选手参加未经汽车运动管理部门批准的任何汽车比赛,吊销其比赛执照。
第十六条 对伪造协议书和比赛执照的参赛选手和代表单位,中国汽联将根据补不同情节处以通报、批评、罚款以及停止报名参赛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