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秀
臧 秀 1930年10月出生,河北涿州人。中共党员。曾任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是涿县第四、六、七、八届和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和党代表,河北省工商学会一、二届理事,河北省商经学会一、二届理事,保定地区工商学会、商经学会理事等。担任涿县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副组长,一打三反领导成员。1948年参加革命。1991年离休(县处级)建国前曾任过码头区涿仝村农会秘书、小区委员、民兵联防指导员、码头区助理员,参加过土改、肃反、镇反、农村整党和党的组织建设,参加查田定产及永定河复堤指挥部工作。1951年调涿县人民政府实业科,分管水利、畜牧、邮电工作。1953年任涿县农林局合作股股长,负责全县的组建互助组、初级社、联村社、高级人民合作社、人民公社等工作。1960年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61年调柳河营乡任乡长,“文革”期间,经保定地区革命发员会批准任涿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行使临时县政府职能,主持全县行政事务、群众生活和生产建设工作。1969年调涿县供销合作社任主会兼党委副书记。1972年任商业局局长、党委书记。文革后,参加清查工作兼任全县财贸系统领导成员,兼任涿州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兼任涿州市工商联副主任,兴建涿州市桃园大街时任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时担任涿州市贸易中心筹建处主任职务,在涿州城建成一条1750米长的新型商业大街。在工商局工作期间涿州市工商局被保定地区、河北省连续评为先进单位。1950~1990年16次被县评为先进工作者,出席全国废钢铁回收表彰会议,1990年出席全国召开的保护消费者利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被评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先进工作者。受到国务副总理王任重和共青团中央、全田妇联、国家工商局领导的接见。1990年事迹编入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当代群英谱》,并编入全国维护消费者利益先进工作者光荣榜。离休后组织成立了涿州市老干部经济技术开发促进会,任理事长。组织发动70余名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兴办老年经济实体,到1998年底共兴建经济实体22家,从业人员259人,从一无所有到开创起步,现拥有资产1210万元,产值(经营额)8030万元,创利税830万元,给离退休老同志发放蜂窝煤、液化气证和小家电优惠卡,共奉献34万元。在其领导的所属企业利源工贸公司生产木制地板出口日本、德国、比利时、新西兰等国家,实用技术开发中心研制的潜循环背箱式太阳能集热装置荣获’97年河北省、1997年全国新产品发明“金奖”,’97世界46届在比利时布鲁赛尔召开的博览会,荣获“尤里卡”铜奖。桃园书画院工艺美术学校教儿童学绘画,1998~2000年参加全国“双龙杯”竞赛,有232名受奖,其中16名金奖,46名银奖,74名铜奖,96名优秀奖,荣获全国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并被涿州市评为社会力量办学模范单位。1992年保定地委在涿州召开发挥老干部作用现场会,推广涿州经验,地委领导在会上为他题词,1995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授予锦旗。1996年保定市老促会在转发涿州市老干部促进会工作简报按语称“涿州市老促会为离退休老同志‘老有所为’走出一条新路子,值得学习和借鉴。”1997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十强老干部经济实体,授予红旗,在省委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上,受到省领导和中组部老干部局领导的接见。1996~1999年连续被涿州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9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事迹已编入《涿州市1990年年鉴》、《涿州志》和《涿州商业志》。1998年主编辉煌里程碑《人民公仆篇》和《青山夕照》一书。业绩被编入《中华英才大典》、《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外名人辞典》等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