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之盛
詹之盛 1943年10月出生。广东饶平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邮电学院。历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处副处长,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是中国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他在部队从事军事工作,转业到地方后,从实践中深感知识更新的重要性,于是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多年来,除晚上抓紧攻读,星期天和节假日从未休息过,因公出差或开会坐车的时间及集体娱乐时也用来学习。还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与同事、与家庭三个关系。他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经验曾作为湖南省高考自学十佳优秀毕业生加以推介。加深理解善运用,逐步提高勇进取。自学考试毕业后,他结合自己的工作难点,采取急用先重温的原则,选择专题加深理解,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进行分析、对比、总结、提高,并用于指导工作。其中侧重以下专题:加深刑事、民事诉讼教程中证据论的理解,分析仲裁办案中的特点,写出《试论仲裁当事人举证责任》,先后在3报2刊上发表,并制定在仲裁中当事人举证的规定,而后国家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转发全国。这样可以使案件处理既快又好,省时省力,减轻当事人负担,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办案规范化。根据所学《自然科学基础》、《经济管理学》的有关知识,深入企业,了解运用计算机管理合同的情况,在有关计算机专家的指导下,写出了运用科学理论和现代技术管理合同的文章,指导全省企业合同管理。运用所学的知识,在国家工商局和湖南省工商局的指导、广大同仁的支持下,先后主编出版《合同案件选》、《仲裁经检商标广告无效合同办案文书评析》、《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文书大全》、《中国企业专用文书大全》、《中国企业合同管理》、《市场经济大辞典》(分卷主编)、《合同法规与立法司法行政解释集成》、《工商行政管理文书大全》、《中国合同管理》、《司法文书教程》(副主编)、《中国担保法通论》(副主编)等书,合计500余万字。其中,《中国企业专用文书大全》、《仲裁经检商标广告无效合同办案文书评析》、《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文书大全》、《工商行政管理文书大全》获中国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一等奖;《中国企业合同管理》获湖南省社科优秀著作奖。业绩入编《世界优秀人才大典》、《中国当代著作家大辞典》等大型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