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所
是按照礼仪书规定,藉奉献礼或祝福礼定为恭敬天主或殡葬信徒的地方,如圣堂、朝圣地、墓地即是(法典1205-1243)。
圣所(列王记上 6:15, 17-18, 21-22, 29-30;历代志下 3:3-7)
圣所
圣所,又叫外殿,内面长四十肘 (60') 、宽二十肘 (30') 、高三十肘 (45')。裏面一切圣物和圣器都是用精金造的或包上精金。甚至墙、天花板、和地板,都贴上精金。周围的墙上,都刻著基路伯、棕树、和初开的花,又用宝石装饰(列王记上 6:18, 29;历代志下 3:5-7)。圣所内的圣物有十个灯台,右边五个、左边五个。又有十张陈设饼桌子,也是右边五张、左边五张。最後有一个金香坛摆放在至圣所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