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盐务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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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上高县盐务局负责上高、宜丰、铜鼓三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科级建制。辖销区域总面积为4823平方公里(其中:上高县1350平方公里,宜丰县1925平方公里,铜鼓县1548平方公里),隶属于江西宜春市盐务局。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宜春公司上高分公司负责本区域的食盐供应、运销以及小工业盐的加工等工作,隶属于宜春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合一、合署办公。年销量在4300吨左右,其中小袋碘盐为3200吨左右,其他为食品及工业用盐。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综合部、食盐专营盐政稽查部。

领导班子易建勇:上高盐务局局长、上高盐业分公司经理。

龚丽华:上高盐务局副局长、上高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熊义霞:上高盐务局副局长、上高盐业分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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