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州
“靖康之变”后,金扶立刘豫伪齐傀儡政权。齐阜昌二年(1131),于登州牟平县治,别置宁海军。阜昌八年(1137),金废齐,宁海军为金直接统治。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宁海军为宁海州,治所仍在牟平县,辖牟乎、文登二县,属山东东路。元因之,仍治于牟平县城,辖牟平、文登二县。初隶于益都路,继隶于淄莱路,至元九年直隶于中书省。明洪武元年(1368),以牟平县省人宁海州,仅辖文登县,州治不变,但改隶于莱州府。洪武九年复登州府,宁海州隶。民国2年(1913),改宁海州为宁海县。
即今烟台市牟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