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文化局
下设机构1、咸阳市电影公司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地12.8亩,现有在职工55人。1993年以来,电影市场很不景气,收入逐年下降,面对困难,电影公司转变观念,积极寻找合作搞开发,于2002年元月与咸阳市双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同,公司以土地为投资,双峰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建设文苑大厦。文苑大厦占地7亩,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建成后给公司分割6000平方米,产权归公司所有,其余部门产权归双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电影公司将在大厦内开设四个电影放映厅,其中一个数码影厅,一个立体声影厅,两个普通影视厅。2、咸阳图书馆建成于1992年,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地近14亩,建筑面积8401平方米,建筑风格为高藏书、低阅览。现有工作人员46人,90%职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正研1名,中级职称4名,初级职称35名。现有馆藏资料12万册,期刊400多种,报纸100种。办理借书阅览证达5000多人,年接待读者13万人次,流通量14万册次,最高日接待量6000人次。2000年被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授予“读者喜爱的图书馆”,2001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战线先进集体”,今年被省文化厅推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馆长梁澄清为市管专家,全国文化战线先进工作者。建馆以来,图书馆大力争取市财政和各方面的支持,使馆藏以每年2万册的速度增加。同时,每年举办各类学术报告会和节日文化活动,传播科学精神,吸引社会各界读者走进图书馆。图书馆以努力促进建设一个阅读社会为目标,坚持365天开馆接待读者。3、咸阳市群众艺术馆是科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占地733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现有34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12名,承担着全市群众文化的辅导、组织、创作、研究工作。近几年,秉着“组织辅导创作研究,奉献创造规范搞活”的十六字工作方针,先后建立了馆办中老年、少儿辅导活动阵地,形成了示范性的两馆(文化馆)、三站(文化站)、四团(艺术团)、五校(学校)等以点带面的辅导网络。跨地域举办了“秦越风情”、“两土一水”、“新欧亚大陆桥”沿线18个中心城市的书画、摄影作品联展,与绍兴、无锡、张家港、牡丹江、自贡、乐山、成都等地开展了不同类型的文化交流活动。专业人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文艺作品500余件,获省以上奖励100余件,获国家奖项11项。艺术馆连续6年被省文化厅评为“创佳、选优、评差”最佳单位;1999年被人事部、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4、咸阳市艺术学校建于1980年,是全市唯一培养中等艺术人才的专业学校,科级差额事业单位。现有人员26人,在校学生230人。建校二十多年来,为我市乃至西北地区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上千名,为振兴秦腔艺术、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赞誉。1990年被省文化厅评为全省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5、咸阳大剧院原名秦都影剧院,是我市唯一的市级公益性影剧院,建于1978年,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地面积7792.2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剧院总座位1500座,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48人。剧院投入使用以来,多次接待国内外大型文艺演出、市上重要会议,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6、咸阳市人民剧院建于1954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成后,曾多次接待省、市、县剧团和外地来咸阳演出的文艺团体,演剧目之多、内容之广、影响之大,位居咸阳各剧场之首。2000年剧场失火后,剧院自筹资金,建起了简易多功能活动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为繁荣咸阳文化事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做贡献。剧院现有职工19人,属定额补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