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县
北齐时在河南潢川县置定城县,属定城郡;又置南郢州,定城县为州治,不久定城县省入南、北2弋阳县,以后南、北弋阳合并,复改称定元县。隋朝开皇初年仍置定城县,划归弋阳郡管辖。唐朝武德三年(620年)置弦州,贞观元年(627年)州废,县属光州,太极元年(712年)将光州州治从光山迁至此地,定城遂兼为州治所在地。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中的吴、南唐和五代中的后周均在此置光州。北宋时定城县属淮南西路光州,兼为州治。南宋时政区建制及隶属仍依北宋之制。元朝时定城县属汝宁府光州,兼为州治。明初将定城县省入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