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昌江
律师介绍宋昌江,欧毕律师网主办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残联杂志社法律顾问,商务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志愿律师,北京电视台新闻观察员。
宋昌江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有着10年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在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工作,侧重于经济及民商事的法律研究及司法实践操作,办案数百件。宋昌江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其代理的许多案件被北京电视台频道、北京青少频道、法制晚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宋昌江律师主要执业领域: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诉讼仲裁与非诉讼事务、公司法律、经济合同、劳动人事争议等。
律师案例成功调解典型案件薛某与北京某国际公寓有限公司排队妨碍纠纷案
薛某与北京某建业贸易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衷某与固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案
付某与北京某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鞠某与赵某、王某、张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郭某与邱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南京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争议纠纷案
李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劳动案例(代表劳动者维权案例)项某与北京某医药公司(外资)劳动争议案
梁某与北京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拓某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郭某与北京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某财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案例(代表劳动者成功调解典型案件)孙某与北京某亿盛科技有限公司
王某与同方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王某与中国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新加坡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胡某与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案例(代表企业维权案例)深圳市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张某劳动争议案
深圳市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范某劳动争议案
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与王某劳动争议案
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与叶某劳动争议案
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与赵某劳动争议案
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与张某劳动争议案
某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与姜某劳动争议案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
2008年至今,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8年,北京奥运会城市志愿者
2008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民工网权益维护 负责人
2007年,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7年11月,中国社会保障网法务天地(法援机构)公益法务机构,宋昌江公益专业律师团免费咨询 负责人
2006年至今,欧毕律师法律服务网 主办者
2007年在海南省检察院政治部参与全省司法考试培训工作。
2004年2月——2006年12月,维护全国人大网“每月新实施法律法规”栏目和“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
2004(2005、2006、2007)年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二(三、四、五)次会议,秘书组成员,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供法律信息服务。
2001年7月——2003年12月,参与“中国法律应用系统” (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合作单位)前期开发及后期数据维护,法律文案。
媒体报道2010年5月6日 《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了《虚拟财产被盗 网民欲告网易》
“法律对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公民合法财产没有明文的定性。可以设想一下,当玩家的虚拟财产被盗窃,却无从提起诉讼,那么虚拟财产的失窃就自然无人问津。”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昌江分析,“归根到底,是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来保护虚拟财产。”
2010年4月15日 《北京日报》报道了《 "秒杀"监管并非法律空白 本质就是限时限量促销》
(新华网转载)“‘秒杀’就是限时限量促销,只不过是通过网络进行。”商务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志愿律师、君永律师事务所宋昌江律师一语道破“秒杀”本质。“以肯德基一案分析,‘秒杀’购物目前主要存在4大问题。”宋律师说。宋律师认为,规范“秒杀”有很多种途径。
2010年3月5日《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了《又见经销商私改生产日期》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昌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消费者买到的这些伊利冷冻食品是否已经过期,只要产品包装上所标示的生产日期被更改,就已经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而作为品牌商和生产厂商的伊利领鲜公司,也同样难辞其咎。
2009年12月02日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报道了《 名人代言门:媒购乱象冰山一角》
(中华传媒网转载)而从法律层面看,商务部反欺诈网律师宋昌江认为,在中国,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相关的法律尚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名人代言广告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消费方面,若名人通过代言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应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在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只是在药品销售方面做出了规定,即如果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仍代言的,在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作为共犯处理,但对于保健品的代言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名人代言违法广告只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因此震慑力并不强。”
2009年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赵忠祥被指代言违法广告 仍在各地方台狂播》
(人民网转载)商务部中国反商业欺诈维权者宋昌江律师表示,目前电视购物的问题,首先源于名人为了个人利益,不负责任地推销商品。依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食品消费方面,如果名人通过虚假广告代言给消费者造成侵权的,应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在药品销售方面,如果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仍代言的,在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作为共犯处理。
2009年2月24日,《法制晚报》报道了《想退“腰脊挺”商家挺较劲》
君永律师事务所宋昌江律师认为,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只能走法律程序,关键在于证明腰带是否有作用。王大爷可以将电视广告录下来取证,到相关机构查验这款腰带是否有卫生部门的许可证明,或将腰带送检专业鉴定机构。
2009年2月24日,《新民网》报道了《寄养有情 他乡的娃娃住我家》
欧毕律师法律服务网的主办者宋昌江律师说,父母将孩子寄养在他人家中,相当于有偿地委托服务,看护孩子的家庭起到对孩子临时监护的责任。在寄养期间,如果由于看管者疏于照料而发生意外,看管者即寄养家庭应承担责任。如果孩子闯了祸,寄养家庭应承担主要责任,孩子的亲生父母承担次要责任。
2009年1月24日《法制晚报》报道了《帅康“自焚”伤及消费者》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认为,帅康自己在维修过程中得出的事故原因认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权威的事故原因认定结果应该由质监部门操作执行,如需进一步判定责任,必须履行这样的前提条件。
2008年12月16日,《法制晚报》报道了《买房八年房产却要被拍卖》
就居民面临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他首先认为银行的拍卖行为合理合法并无问题。宋律师同时表示,购房者还是应该就房契同开发商进一步交涉。居民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如开发商拒绝执行合同,业主可以欺诈为由索要开发商双倍赔偿,损失金额按“重置价格”进行赔付。
2008年12月06日《法制晚报》报道了《“冤枉 我的假币是从银行取的!”》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提醒市民,大额取款时尽量避免取现,可以拿本票转存,或者用银行卡转账。非要取现的话市民应当场清点,一旦发现某张钱币有问题,应立即让银行调换。
2008年11月28日《法制晚报》报道了《妻子停尸一年无钱入殓》
而当时对他实施法律援助的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宋昌江律师也表示,会帮他多要一些赔偿。 宋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梁桂菊案件的刑事部分没有判决,但民事部分法院已经判对方赔8万元,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
2008年11月27日《中国经济网》报道了《反商业欺诈网举办“电视购物”诚信论坛》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法律援助志愿者宋昌江律师作为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2008年11月01日《法制晚报》报道了《洗婴儿餐具保姆误用瓷砖清洗剂》
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表示,张女士与家政公司是一种劳务服务关系,家政公司推荐的员工出现了失误,应由家政公司负责。宋律师建议,张女士可要求育儿嫂将事件过程记叙下来,并由本人签字,由家政公司盖章。今后婴儿身体如查出问题,并确认是由该瓷砖清洗剂所致,可凭此书面证据索赔。
2008年10月11日《法制晚报》报道了《律师愿帮阎老起诉》
宋昌江律师今年30岁,在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工作,有着7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他表示,打人者用这样粗暴的方式对待一位七旬老人,性质非常恶劣。
2008年7月22日《法制晚报》报道了《遗嘱“有”生争议 房产“由”谁继承》
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认为,不能根据老人遗嘱的全文来推测老人所表达的意思。“普通百姓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并不详细,有些人以为自己死后,财产自然归儿女所有,而没有孙子的份额。所以,我们并不能排除老人想在遗嘱中特别指出,遗产的继承者中‘有’孙子。”宋律师说。
2008年06月30日《法制晚报》报道了《输液致人死亡 “黑大夫”被起诉》
北京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宋昌江律师对父子三人进行了无偿法律援助。宋律师表示,将通过受害方和被告人家属协商,争取在判决前进行赔偿,使受害方尽早得到帮助。赔偿数额将影响到法律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