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12 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7]112 号文批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电力公司于1997 年12 月29 日 (以下简称文山州电力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经营性净资产与麻栗坡同益边贸公司、江河农村电气化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地方电力实业开发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四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云南文山电力(集团)股份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4398 万元。1999 年1 月15 日,经云南省体改委云体改生复[1999]11 号文批准,原有股东向公司增资扩股,股本增至10314 万元。2000 年9 月,经云南省经贸委云经贸企一[2000]353号文批准,公司按2:1 的比例同比例缩股,股本变为5157 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于2000 年9 月28日在云南省工商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300001002342,法定代表人:李克毅。2001 年10 月,麻栗坡同益边贸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431 万股转让给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4 年5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4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00 万股,股本变更为人民币8757 万元。2005 年4月8 日,公司根据2004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 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7514 万元。 2006 年9 月,根据公司2006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6.4444 股的转增股份,合计4,640 万股,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3.0 股的对价,以资本公积4640 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变更为22154 万元。2007 年4 月6日根据公司上年金额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2 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6584.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