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公司是吉林省从事电力生产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下属浑江和二道江两个发电分公司,持有四平热电项目19.9%的股权,发电量占吉林省上网电量的14.92%供热量分别占通化、白山两市市场80%与100%的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是我国五家大型发电企业集团之一,中电投对吉电股份的定位是中电投在东北区域的旗舰企业,是其整合东北电力资产的平台。为实现公司总装机容量翻两番的战略目标,07年公司99.32亿元投资建设白城2×60万千瓦火电机组、松花江2×30万千瓦火电机组、四平2×30万千瓦火电机组、长岭2×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公司还向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定向增发6000万股,第一大股东将以其持有的松花江热电94%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资产注入的预期正在逐步兑现。
详情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 年4 月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47 号】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6,000 万元。 1993 年4 月28 日本公司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1994 年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2∶1 的比例缩股,注册资本由126,000 万元减为63,000 万元。 2002 年9 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2002]79】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97 号】文核准,本公司3.8 亿股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股本总额保持不变,股票代码为000875。 2005 年7 月18 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产权转让协议》,中电投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中电投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05 年9 月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电投公司的收购事宜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5]91 号】行政无异议函。
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97 号】文批准,经本公司申请,内部职工股已于2006 年5 月上市流通。本公司已于2006 年6 月至7 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