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伪证罪
简介律师伪证罪目的是为了遏制承办案件的代理人(律师)作伪证而专门设立的罪行。2010年两会期间,有委员和代表提出取消律师伪证罪,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焦点。[1]
“306条款已经成为了办案机关最得心应手的武器,斗不过你,就赶走你!赶不走你,就收拾你!”北京一位律师如此评价306条款被滥用的状况。
法律原文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庄接受调查随着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罪被抓重庆打黑事件中的辩护律师被推上了被告席。
此前有媒体披露李庄的种种劣迹,认为他是一手“捞钱”,一手“捞人”的“黑律师”,是律师界的害群之马,李庄案引发了全国13万律师的职业声誉危机。
近年来,刑事案件的出庭辩护率不进反退,刑辩律师减少,导致的恶果是被告人辩护权正在严重萎缩,酿成冤案。李庄案,再次引发了刑法第306条是“恶法”还是“良规”的争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