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鸿钧
邱鸿钧(1885~?) 字伯衡,湖北黄陂人。生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毕业于江南讲武堂炮兵科。1923年8月17日任广东大元帅府参军处参军。1927年6月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1928年11月19日任军政部军需署营造司司长。1929年6月25日任汉口特别市公安局局长。后改任湖北水上公安局局长。1932年6月25日任军事参议院参议,1937年6月7日免职。1936年9月14日授少将衔。1943年11月3日任振济委员会委员。1944年7月17日再任军事参议院参议。
邱鸿钧(1885~?) 字伯衡,湖北黄陂人。生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毕业于江南讲武堂炮兵科。1923年8月17日任广东大元帅府参军处参军。1927年6月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1928年11月19日任军政部军需署营造司司长。1929年6月25日任汉口特别市公安局局长。后改任湖北水上公安局局长。1932年6月25日任军事参议院参议,1937年6月7日免职。1936年9月14日授少将衔。1943年11月3日任振济委员会委员。1944年7月17日再任军事参议院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