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和议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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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和议之后,宋金休战了四十多年。金章宗(1190~1208年)在位晚期,金朝北边受到蒙古族的侵逼,内部又有各族人民的反抗。南宋重臣韩侂胄便趁机对金用兵,进行北伐。

1206年(开禧二年)五月,宋分道进兵。初时收复了一些地方,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军大败。金人要求惩办战争祸首,主和派礼部侍郎史弥远等竟杀死韩侂胄,函其首送给金人。1208年(嘉定元年),双方重定和约,史称“嘉定和议”。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

其二,增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

其三,疆界与绍兴时相同(金放弃新占领的大散关、濠州等地)。

南宋另给金军犒军银(赔款)三百万两。此时,蒙古势力已在北方兴起,并不断南下攻战,而金和南宋则渐次衰落下去。

宋金嘉定和议 南宋开禧伐金失败后,于嘉定元年(1208年)由史弥远主持与金议和,订立了“嘉定和议”。其内容主要是:

(1) 宋金为“伯(金)侄(宋)之国”;

(2) 宋输金岁币由银绢二十万两、匹改为三十万两、匹,并另给金犒军钱三百万贯;

(3) 金归还新侵的土地给宋,双方维持原来的疆界;

(4) 宋将韩胄等主持伐金之人的首级献给金。

这次和议是南宋对金另外一次的屈辱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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