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摄影家协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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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是浙江省文联的团体会员,是浙江省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专业性社会团体,协会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繁荣和发展本省的摄影艺术事业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为已任。协会一贯致力于组织会员深入生活,进行摄影创作;开展摄影理论的研究和评论工作;开办各种形式的摄影学习班,发现和培养摄影人才;举办各类摄影展览、比赛和相关的摄影活动;开展摄影交流活动,保持同国内外摄影组织和个人的广泛联系以及依据法律维护摄影家的合法权利益。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自1979年恢复至今,已有30年的历史,其间曾召开过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协会由建会初期的几十人发展现在成为拥有近2500名会员的大型摄影社团,其中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700名,也是拥有全国会员最多的省级摄影家协会之一。

协会章程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 本会以浙江省文化系统摄影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从事社会性摄影工作规律和摄影艺术理论、实践的研究、组织和指导;配合政府文化部门的摄影工作;举办有指导意义的摄影展览、比赛以及其它形式的学术性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摄影艺术交流活动。本会活动范围在浙江省域内,是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完成政府交予的摄影工作;促进我省摄影艺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社会性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本社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配合、协助政府文化部门的摄影工作。

(二) 社会性摄影工作规律和摄影艺术理论、创作的组织、指导、研究。

(三) 举办有指导意义的摄影展览、比赛以及其它形式的学术活动。

(四) 出版有学术价值专著、画册、刊物。

(五) 举办多种层次的摄影学习班、培训班、辅导班。

(六) 有关摄影技术、艺术的咨询服务、信息服务、项目论证、成果转让。

(七) 接受国内外捐赠、资助。

(八) 发展省内会员、团体会员。

(九) 维护本会会员、团体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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