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习水县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省主要产煤区煤炭税收征管协税护税机制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17号)精神,为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的煤炭行业税收征管协税护税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习水县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钊(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登洪(县政府办副主任)
惠术刚(县国税局局长
魏怀冬(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冯文琼(县煤管局局长)
简远德(县正通公司经理)
唐兴强(县工商局局长)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韩 勇(县国土局局长)
余贡泽(县审计局局长)
陶 冬(县公安局局长)
晏友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罗文波(县国税局副局长)
蒋能明(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税局,具体负责协税护税的日常工作。罗文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能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具体落实协税护税责任,指定一名业务联络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