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0号)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成员和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冷预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香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朝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骆 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罗利强(县国教办主任)
封月培(县安监局局长)
陶 冬(县公安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何建新(县监察局局长)
袁江远(县发改局局长)
袁开寿(县财政局局长)
赵 勇(县统计局局长)
许立新(县人劳社保局局长)
冯文琼(县煤管局局长)
韩 勇(县国土局局长)
贺 嘉(县建设局局长)
程富康(县司法局局长)
晏友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开国(县农机局局长)
杨贞湖(县农业局局长)
罗安洪(县林业局局长)
王秀江(县水利局局长)
谢学祥(县粮食局局长)
王茂佳(县教育局局长)
罗勤生(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袁吉伟(县卫生局局长)
余洪举(县环保局局长)
王弟飞(县科技局局长)
向启文(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明镜(县政府人防办主任)
唐兴强(县工商局局长)
沈志清(县城管局局长)
钟 文(县质监局局长)
袁 明(县旅游局局长)
赵世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忠智(县气象局副局长)
施怀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李兴强(县电力局局长)
张元鸿(县外宣中心副主任)
焦建红(县交警大队队长)
朱开进(县消防大队队长)
何 磊(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何东义(县邮政局副局长)
肖秀梅(县电信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封月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开胜、何云强、冉隆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办公室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冯泽民任办公室主任。
2、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何云强任办公室主任。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范开胜任办公室主任。
4、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焦建红任办公室主任。
5、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朱开进任办公室主任。
6、防爆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冯世富任办公室主任,余邦福任副主任。
7、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晏友华任办公室主任。
8、农机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陈开国任办公室主任。
9、建筑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贺嘉任办公室主任。
10、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钟文任办公室主任。
11、地质灾害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韩勇任办公室主任。
12、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袁明任办公室主任。
13、防雷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陈忠智任办公室主任。
14、中小学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王茂佳任办公室主任。
15、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赵世刚任办公室主任。
16、城市燃气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沈志清任办公室主任。
17、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施怀祥。
各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专业办公室主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督促各专业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