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国桐
姜国桐 男,1938年11月生,辽宁庄河人。现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官协会会长。吉林省维护企业法人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高级政工师,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1985年至1996年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期间,机关党支部连续12年被延边林管局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并两次被州政府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领导的林区分院两次被延边林业管理局机关党委和州政府机关党工委评为“民族团结模范”先进集体。林区分院于1985年、1989年分别组织拍摄过《绿色的风浪》(上、下集)、《密林谋杀》(上、下集)两部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和吉林电视台播放过。曾在两部电视剧中分别担任过监制人、法律顾问,在中央台播放过《反贪局长》电视剧中担任过策划人之一。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自1985年起连续12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992年被省林业厅评为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996年被全国农林工会评为模范。在担任检察长期间,撰写了多篇论文,调查报告和诗歌。其中撰写的《论林区检察机关的特点、地位和作用》一文被《中华改革英杰》、《改革探索发展》等书收录,并获省一等奖;撰写的《运用检察职能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服务》一文被《理论与实践》和《中华管理要论选集》两本书收录,并在州法学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奖;撰写的《对律师提前介入案情改革的思考》一文被《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文汇》等书收录;撰写的《废除死刑新议》一文在《中国改革者》上发表;撰写的《利用假发贷票进行违法犯罪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文,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化研讨会上发表,获三等奖;写的《庆祝香港回归》诗歌在全州征文中获三等奖;写的《读报有感》在延边经贸时报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