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霖之
张霖之(1908—1967),原名张朝明。河北南宫人。1925年入南宫县师范讲习所学习。1927年起任小学教员。1929年夏考入驻山东烟台的国民党军陆军第二十一师军官教导队。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该部任秘密的中共支部书记。1931年返乡从事革命活动。曾任中共南宫中心县委书记,在南宫、巨鹿、平乡、威县一带组织革命斗争,发动直南武装暴动。1935年起任中共直甫特委委员,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37年冬以中共山东省委代表身份去聊城,指导鲁西北地区党的工作。1940年起任中共鲁西区党委书记。1941年6月鲁西区与冀鲁豫区合并后,曾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副书记,一度兼任冀鲁豫军区政委,致力于冀鲁豫边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1944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平原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民运部部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兼冀鲁豫军区政委。1946年11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七纵队政委。参加了出击陇海路和定陶等战役。1947年8月任第十一纵队政委。后率部随陈(毅)粟(裕)野战军南下豫皖苏地区。1948年参加了豫东战役、淮海战役。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副政委。渡江战役后,任南京市副市长。同年底赴西南地区,曾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重庆工委书记、重庆市委第二书记和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2年调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55年起历任城市建设总局局长兼国家建委副主任、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电机制造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煤炭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文革中遭到残酷迫害,1967年1月22日被迫害致死,1975年平反,1992年追认为革命烈士。
活动年表1925年入南宫县师范讲习所学习。
1927年起任小学教员。
1929年夏考入驻山东烟台的国民党军陆军第二十一师军官教导队。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该部任秘密的中共支部书记。
1931年返乡从事革命活动。
1932年9月任中共南宫县委组织部长。
1933年11月任县委书记。在南宫、巨鹿、平乡、威县一带组织革命斗争,发动直南武装暴动。
1935年起任中共直甫特委委员,书记。
1936年4月调任中共冀南特委组织部部长。
1937年春任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1月作为中共山东省委驻鲁西北特委代表到聊城,以山东省第六区政训处(后改政治部)组织科长身份指导鲁西北地区党的工作,与六区专员范筑先合作抗日,开创了敌后鲁西北抗日根据地。
1938年11月聊城失守后,在冠县、馆陶连续召开了鲁西特委和鲁西北党政军干部紧急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稳定和发展了鲁西的抗战局面。
1939年1月任中共鲁西区党委书记。
1941年6月鲁西区与冀鲁豫区合并后,曾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副书记,7月任中共冀鲁豫区委书记。
1942年10月改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员会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43年11月调任中共冀鲁豫中央分局组织部副部长兼民运部部长、冀鲁豫工委书记。
1945年10月,恢复中共冀鲁豫区委,复任区委书记兼冀鲁豫军区政委。致力于冀鲁豫边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
1944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平原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民运部部长。同年冬后,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七、十一纵队政委,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副政委。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兼冀鲁豫军区政委。任晋冀鲁豫军区第七纵队政委期间,参加了出击陇海路和定陶等战役。曾率部随陈(毅)粟(裕)野战军南下豫皖苏地区。
1948年参加了豫东战役、淮海战役。
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副政委。
渡江战役后,1949年4月任南京市副市长。同年底赴西南地区,曾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委员、重庆工委书记、重庆市委第二书记和第一书记、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2年8月调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
1955年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局局长兼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4月任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
1956年5月任电机制造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
1957年9月—1967年1月任煤炭工业部部长和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遭受江青、戚本禹的诬陷迫害,捏造其为“彭真的死党”,被非法关押,但始终正义凛然,拒不承认捏造的罪名,不牵连其他无辜的人,与1967年1月22日凌晨在北京被毒打身亡,他是文革中死于直接暴力的第一位政府部长,成为文革历史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1975年1月23日,煤炭部根据国务院决定,发出《关于为张霖之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恢复了政治名誉。
1979年1月24日,正式平反昭雪。
1992年12月2日由国家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